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租赁纠纷疑难案件。
王某申请执行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1年9月2日,王某与张某签订合同书一份,约定王某将其建筑物资租给张某,用于盖房,租金标准按出库单物资数量日租金为准,租赁期限2011年9月2日起至2011年12月9日止,租赁期间被告只向原告缴纳押金5000元。租赁到期后仅归还部分租赁物资,也未向原告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向管城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6月10日,管城法院审理查实后,依法做出判决。但被告并未执行判决,2016年5月12日,王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被告张某以各种借口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此,管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访张某住所所在地了解张某信息。经一番努力后在村民口中得知,被告不久之前在村委拆迁指挥部刚领到一笔拆迁过度费,执行干警随即前往该指挥部调查取证,据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描述,被告张某家人以各种理由不让这笔拆迁费打入被告张某账户,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被告张某也算是“用心良苦”,再狡猾的老赖,也逃不过执行干警的火眼睛睛,随即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告张某拆迁过渡费账户的银行所在地,依法将其账户查封。最终,迫于法院执行措施的压力,被告张某全部将执行款95000元如数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