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沐浴着改革的春风,地处全国首个国家级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2014年12月应运而生。
建院伊始,该院即严格按照省法院院长张立勇“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建设成全省司法改革示范法院”的要求,牢牢把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把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审判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形成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港区模式”。
自2016年1月正式受理案件以来,该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服判息诉率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一直保持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仅今年上半年,该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89件,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倍还多。
取消层报审批,让权力回归本位
“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按照“权力落实、责任到位”的原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建院伊始,即严格贯彻落实这一理念,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文书签署机制,取消了原来案件逐级汇报、审批制度,实行独任法官、合议庭负责制,赋予独任法官、合议庭独立完整的文书签署权力。
案件审批权限取消后,院长、副院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办理案件,与普通法官一样仅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负责,签发自己所办案件的法律文书,只是在分案比例上有所区别。立案后,院长与普通法官随机分案,分案比例为1∶2。今年上半年,该院院长、副院长累计办案250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12.5%,院长办案成为常态。
“司法体制改革不仅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而且也让法律找回了应有的尊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第四审判团队负责人赵世英说,其2016年4月调入该院工作,“以前每起案件判决都要经过庭长和主管领导层层审批,当二者意见不一致时,还会导致案件来回反复,直接影响着审判效率。同时,当事人和律师对案件承办法官不够重视,认为开庭只是走个形式,最后还是得领导拍板定案。”
调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以前,赵世英每年办理的案件数在250件左右,在新的体制下,他第一年就办理了330余件案件,最多的时候,他一天审理了9件案件。
梁超鹏曾任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常务副院长,来到该院后,他最大的感觉是“不用再陷于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了,可以专心致志从事与自己专业有关的事情”。
作为河南大学诉讼法学硕士,梁超鹏历任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副检察长,法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务。自从走上领导岗位,其行政事务渐渐增多,需要听汇报的时间多了,在一线办案的时间少了。而在该院新的机制下,他无需审批别人的案件,自己审理的案子自己负责。作为该院领导办案的代表者之一,他去年全年办案数达到186件,创全省基层法院领导办案数量之最。
组建审判团队,激活一池春水
当前,伴随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落地,各级法院受到巨大挑战。一方面,一线法官人数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审判执行案件越来越多、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然而记者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采访时发现,这些问题在该院并不明显,这得益于该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先试先行。
为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审判团队,以取代传统法院行政色彩浓厚的审判庭建制。该院在港区党工委和郑州中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先后从上级法院以及全省其他基层法院选调优秀法官10名,进一步加强审判力量;同时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聘66名优秀法律院校毕业生,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
目前,该院共设置7个审判团队,每个团队由“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同时配备1名司法警察协助开展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为确保审判团队科学高效运转,该院专门制定了《审判团队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界定了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职责,使团队成员之间既有分工又有配合,既有利于法官专注处理审判核心事务,又有利于发挥团队整体合力,彻底解决了以往法官总揽一切事务的问题。
“以前判决什么时候能出来心里根本没底儿,新的机制下我们底气十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第一审判团队负责人张朝辉说,在该院,他主要负责全院立案工作,以及诉前调解、小额诉讼、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等。在他的记忆里,传统体制下除了案情要层层上报外,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草拟文书、整理卷宗等都需要他亲自去做。在新体制下,这些工作全部由审判辅助人员来完成,他只需要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负责。
2016年5月,张朝辉调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工作,在审判团队模式下,仅今年上半年就已经办理诉前调解等各类案件600余件,而此前,他每年的办案数在200件左右。
健全监管体系,确保放权而不放任
2017年6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与区检察院联合发文,在民事行政诉讼、执法活动、刑事执行等方面全面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这仅是该院健全审判监管体系,确保对法官放权而不放任的举措之一。
“检验一项制度的好坏,对审判机关来说,就是看审判质效。从2016年至今,我们的服判息诉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一直位居全省第一,这说明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我们走的路是对的,健全审判监管体系也是必要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蔡富超说。
针对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改革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审判监管体系。根据该院自行研发的程序,从立案开始,该院即可对案件进行自动识别,将同一当事人的案件、关联的案件归口集中管理,防止因分案因素造成裁判结果不一。同时还建立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特定类型案件专业审判模式,确保案件快速审结且裁判标准统一。建立类案指导制度,就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制定参考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为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配齐配强审判管理力量,实现内部评查常态化的同时,积极引进专家、律师等专业第三方力量参与案件评查,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等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审判监督管理的加强,有效推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在今年上半年郑州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案件服判息诉率、工作量指数、结案进度指数、简单程序适用率等6项审判质效指标得分,以及11项审判质效指标总体得分均位居第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立案大厅服务周到、与法官沟通没有障碍、整个办案过程透明高效,这是我们律师圈的共识。”河南博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伟说,不少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把案件立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
“保障360”,解除法官后顾之忧
7月31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208会议室,第三十次法官会议如期举行。这次会议从下午2点45分开到4点30分,与会法官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并且形成会议纪要供案件承办法官裁判时参考。
法官会议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为遇到法律适用问题的法官提供智力支持的“诸葛亮会”,会议成员在会上可以各抒己见,供提出问题的法官参考,从而弥补了个别法官业务知识欠缺和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使判决结果更加公正。
“我们院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时,为减少管理层级,提升工作效率,在设置机构时,审执一线之外只保留4个综合行政部门,即政治部、司法政务办公室、纪检监督办公室和审判管理办公室,所有综合行政部门都要围绕审判执行这一中心来开展工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院长刘宏建说。
据该院司法政务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其一个部门便承载了传统法院办公室、行政科、后勤服务中心、网络办、技术科等多个部门工作职能。和传统法院相比,该院机构总数下降超过70%,综合行政部分工作效率显著提升。与此同时,该院审执一线人员占比提升至87%,实现了优质审判资源向办案一线的回归。
内设机构改革后,为减轻政务服务工作压力,提升综合保障水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在信息化运行维护、卷宗扫描、12368热线服务、诉讼引导、保安保洁、车辆驾驶等事务性工作中引入社会力量,通过政府统一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彻底解除了审执一线人员的后顾之忧。
“没有了各种各样的扯皮事儿,单位甚至连法官生活细节都考虑到了,我们还有啥理由不把案件办好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第三审判团队负责人焦静霞说。近日,她已经向审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根据团队结案进度,希望这个月能再多给她分70件案件,她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