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家住中牟县郑庵镇的刘先生带着一面印有“一心为民、执法如山”的锦旗,来到中牟法院执行局,激动地交到执行干警王锡华手中。3年前因自己一时贪心,借出去的拆迁补偿款终于可以要回来了。
2014年9月,刘先生刚刚拿到房子的拆迁补偿款25万元,好友朱某就以投资为由向其借钱,称2015年3月就还款,并且口头承诺利息5%,这比银行存款高了一倍还多,刘先生二话不说,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就把25万拿给了朱某。
直到2015年2月,刘先生有些不放心,便要求朱某补了一张欠条,朱某随即答应,写了欠条,同时返还了1万元本金。借款期满后,刘先生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经过多次催要,朱某均以投资失败为由拒不返还借款,无奈之下,刘先生拿着欠条将朱某告上法庭。同时,刘先生主动放弃了原先约定5%的利息。法院判决朱某2015年3月29日前偿还刘先生24万元及该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今年6月,刘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网上查控,7月13日,中牟法院执行局将朱某名下的一辆汽车查封,后经执行干警王锡华的耐心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朱某分期偿清借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拿到第一笔还款2万元时,满意的刘先生为了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出现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