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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余学锋

  发布时间:2017-10-13 14:38:32


    在郑州市金水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在每年的开学季,她走遍辖区的中小学,义务为孩子们送去开学第一堂法制课,她被孩子们亲切的称为“法官妈妈”,她就是金水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余学锋法官。

    余学锋法官1995年12月毕业分配到金水区人民法院,先后在立案庭、民一庭、少审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2014年11月任金水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在金水法院工作这二十二年,她凭着真抓实干的作风、无私奉献的精神、以诚相待的真情,辛勤地耕耘在自己经历过的每一个岗位。

    寓教于审,创新少年审判

    在多年的少年审判工作中, 余学锋法官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寓教于审”的工作原则,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尽最大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使得金水法院少年审判开展的有声有色,形成了具有金水特色的“少年审判”。在案件的审理中,她有选择性地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正确的引导,排解他们的焦虑心理,帮助他们打开心结。2016年以来,对于拟被判处及已经判处非监禁刑的本市未成年罪犯,余学锋法官改变以往信件及电话联系的做法,亲自到其所在的社区、学校或村委走访,了解未成年罪犯的特点、犯罪动机等情况。余法官还与这些孩子的父母及成年家属联系,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对他们心理疏导,使失足少年尽快走出阴影。

    重视法制宣传,做好法制教育。

    多年的审判经验让余学锋意识到,少年审判工作不仅仅是审理案件,法律宣传工作也是少年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她常说,就像学生学习加减乘除一样,法律意识亦要从娃娃抓起,提高青少年及其父母的法律意识远胜于事后补救,因此要从思想上、根源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2012年的秋天,余学锋作为少年审判法庭的法官来到河南省实验二中,为同学们上了开学第一堂法律课,这也她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第一次给学生们上法律课。转眼六年过去了,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在金水法院已成为一种常态,一种制度。这六年间,她和同事们走遍金水区的各个中小学,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

    余法官说:“每当来到一所学校,被同学们围在中间,看着孩子们稚嫩的面庞与渴望的眼神,顿时感觉自己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这种使命和责任感促使我就像妈妈一样为他们进行法制宣传,为他们答疑解惑。”

    爱岗敬业,辛勤耕耘

    余学锋是一位法官,同时也是一位是位母亲。她也有家人和孩子。但在工作和家庭的天平上,她总是不自觉的向工作这边倾斜。工作二十余年来,她始终一步一个脚印,凭着真抓实干的作风、无私奉献的精神、以诚相待的真情,在工作岗位上辛勤地耕耘着。她注重自身的业务学习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不畏艰辛、踏实工作、开拓创新,受到全院上下的一致广泛好评,是勤奋工作的楷模,无私奉献的表率。

    余法官常说:“不管在哪儿干活,都要脚踏实地,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的责任,才能无愧于天地之间。作为少年审判工作的一名法官,我更应该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让少审审判在平凡中展现璀璨的光芒。”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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