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9月28日下午3:30,随着金水法院执行局带队法官赵凯的一声令下,金水法院秋季执行风暴拉开序幕,该院执行干警分组行动,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为啥搬我们的机器,搬走了我们咋结账••••••”,郑州市黄牛庄酒店的员工冲着前来强制执行的法官大声吵闹。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拖欠工资,郑州黄牛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了老赖。
2014年6月,张某应聘到黄牛庄酒店,工作是在超市专柜出售黄牛庄的牛肉,双方约定月工资为1908元,工作期间,黄牛庄一直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9月,因黄牛庄经营不善超市强制撤柜,张某离职,但是黄牛庄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未付,张某多次催要未果。为此,她将黄牛庄诉至法院,要求黄牛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所欠工资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结合庭审查明情况,法院判决黄牛庄支付张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所欠工资等共计26000余元。
判决下来之后黄牛庄不服提起了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判决也已生效,黄牛庄仍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金水法院执行法官王航多次与黄牛庄联系,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黄牛庄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9月28日下午7点,法官王航带队来到了黄牛庄并向该店工作人员出示了执行公务证及相关手续,随后开始进行搜查,经过搜查,该店当晚收银现金为5300余元。法官要求黄牛庄负责人出面解决此事,可该店负责人一直没露面。法官将其收银电脑、发票打印机等收银设备查封、扣押,要求该店限期履行生效判决。
执行成果
截止到当天晚上11点,金水法院执行局当天执行到位金额45.7万,拘留被执行人7人,结案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