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被告人申某,希望你能谨记此次教训,听父母的话,做一个懂法守法的人……”,河南新郑法院法官高魁对申某进行法庭教育。
9月8日下午3点,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在新生开学之际将法庭搬进新郑市第一高级中学,开展新郑市“庭审进校园”暨中小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申某涉嫌盗窃一案,新郑市检察院和妇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学生家长和1300余名师生一起在现场旁听。
据了解,被告人申某是河南省新郑市辛店镇人,10岁时父母离异,之后就靠“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缺乏父母关爱的他,19岁时误入歧途,屡犯盗窃。新郑法院第一审判庭在新郑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希望通过此案,加强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学生们能引以为戒,加深和父母的沟通,家长们能引以为警,加强对孩子的关爱。
庭审结束后,新郑法院心音咨询室的心理咨询师现场对被告人申某及其父母进行了心理调解。
学生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寓审于教”,让他们既能近距离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在今后学习和成长过程中,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学法、守法、依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