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水法院保全中心等部门干警远赴山西大同天镇县谷前堡镇谷后堡村,经过多方协调,长途跋涉,最终成功对一台大型旋挖钻机进行了查封、扣押 。
据了解,申请人孙某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被申请人李某诉至金水法院,金水法院做出(2017)豫0105民初1355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一台大型旋挖钻机进行查封、扣押。
对远在外地的大型钻机进行查封、扣押 ,在金水法院的保全历史上尚属首例。为保障查封、扣押活动不出意外,金水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李春强多次组织召开由保全中心、法警队、民二庭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分析此次保全设备的具体位置、使用人、使用现场情况、运输情况,对保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预测,制定行动预案,以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017年8月29日上午8点30分,参加此次保全的人员集合出发,直到晚上9点30分才到达山西大同天镇县,干警们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的赶到该旋挖机所在施工点踩点勘察,确定了保全设备的具体方位。为了顺利保全,次日上午,金水法院干警王书生、史攀峰、张斌三位同志同天镇县人民法院进行联系,取得了该院对本次保全工作的大力配合。
8月29日下午2点20分,金水法院工作人员向工地施工人员及负责人亮明身份,下达保全手续,并张贴公告、封条将机器予以查封扣押,但工地施工负责人拒不配合,严禁将机器运走。为避免发生冲突,金水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向阻拦人员说明情况,告知其权利义务,但现场工作人员仍不同意将设备拉走。经过王书生等同志长达四小时的沟通、解释,现场人员最终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于晚上8点左右将钻机装车完毕。
8月31号早上,前去保全的同志兵分两路,一组由王书生带队,负责钻头的运输工作,先从大同市区出发上高速返程,直至当晚10点半左右才到达郑州。另一组由法警队队长张斌和民二庭史攀峰负责运输机器车身。经过长途跋涉,最终于9月4日晚安全到达郑州,此次保全扣押终于尘埃落地,圆满完成。
金水法院此次赴山西大同保全,经过事前组织协调,制定预案,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执行干警全力以赴,最终顺利完成,为今后重大保全活动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