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点,郑州市中级法院办公楼6楼的624房间,该院执行局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马刚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说话间,书记员小吕抱着一个大纸箱走了进来。“马老师,这是前两天咱去新密市换锁的那193套房子的钥匙,开锁公司今天给送了过来。”
马刚示意小吕先将箱子放在一边。
“这一箱子钥匙还挺沉的。”小吕半开玩笑地说道。
“怎么会有这么多钥匙?”我问。
“是一个执行案件,我们查封了被执行人的200多套房子,为了防止被执行人擅自处分,上周五我们去新密市对这些房产进行换锁清场。这箱子里就是其中193套房子的钥匙。”小吕回答。
据介绍,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新密市某房地产公司向新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500万元,到期未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郑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其有一批已经建成且尚未出售的房产,遂将此批房产查封。谁知,被执行人不但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反而私自将其中22套房产出售。
案件承办人马刚发现这一情况后,当即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防止被执行人私自处置财产。
“给涉案房产更换门锁是我们执行中的一种常用手段。因为虽然在查封时法院会贴上封条,但很多被执行人会偷偷将封条撕掉,然后将房产出租或者出售。一旦房子里住上人,我们再想腾房就会非常麻烦。”马刚向我解释道。
采取措施前,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对22套已经出售的房产该如何处理。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起新的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马刚随后联系了新密市政府,由政府出面组织房产买受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等各方进行协商。最终,在各方协商的基础上,法院决定暂时不对已经卖出的22套房产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尚未出售的193套房产拍卖后的价款足够偿还欠款,那已出售的22套房产就可以正常进行过户手续,买受人就可以合法拥有房产。如果不足以偿还案款,那再对这22套房产进行处分。”马刚说。
7月14日,马刚和小吕来到新密市该房产所在处,准备给涉案房产换锁。除去物业公司提供的其中97套房产的钥匙外,还需要对另外96套房产更换门锁。马刚和小吕分别行动,共联系了5家开锁公司。换锁工作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马刚和小吕奔波于几个换锁师傅之间,确保每一套房产门锁都被更换。
“那一天下来真是累得够呛。”马刚说。
“接下来,这么多房产如何处理呢?”我问。马刚看着箱子里的193串钥匙,叹了口气说:“接下来就是走司法拍卖程序,但是这么多房子,如果要一套一套地卖恐怕不容易。我们会积极联系,并对外发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