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借同学一点钱,还上了老赖黑名单,连银行贷款都不行了。”9月1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高某来到新郑法院执行局,不理解地说。新郑法院执行法官对高某进行了法制教育,要想在老赖黑名单除名,必须先还款。高某无奈的情况,只好将同学赵某的3万元借款还上,法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高某的失信黑名单进行了除名。
高某和赵某曾是郑州一所大学同学,两人毕业后,一直保持着来往。2015年3月,高某因做生意向赵某借了3万元,并向赵某写下了“今借赵某某人民币共3万元”的借条,借款期限为一年。
赵某没有想的是,在还款到期后,高某却以生意不景气,没有钱还款,还对赵某说:“这点钱,会不给你。”赵某碍于同学的情面,没有再说什么,赵某在一个月后再与高某联系时,高某却不接他的电话,开始玩“失踪”。
随后,赵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高某败诉后,高某仍躲避不见,这让赵某很伤心,赵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今年7月份以来,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高某家中找高某,并劝说高某不要因为不还款当老赖,不但影响同学的情谊,也影响高某的生活。高某答应着,但就是不还款。后来玩起失踪。8月30日,高某因急需用钱到银行贷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被法院列入了失信黑名单,不能贷款。高某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连忙筹钱来到新郑法院执行局找到承办法官,及时把钱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