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早日建成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系列大胆的探索,其中之一便是成立法官专业咨询小组,目前该措施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002年,法院领导经过调研,结合法院实际情况,提出成立法官专业咨询小组的构想。由该院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法官担任咨询小组成员,成立咨询小组。必要时视案件的不同类型,可以设立刑事、民商事、行政讨论小组。法院还专门为此发了文件,对咨询小组的组成、职责、讨论案件的程序等进行了规范,使其便于运行,便于管理。当审判员在审判过程中遇到各种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或者其他重大案件无法作出裁判时,在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之前,由研究室负责组织咨询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尽管咨询小组对案件的讨论结论没有法律效力,但实践证明,这些结论对于审判委员会正确处理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不少案件最后都是按咨询小组讨论的结论进行处理的。
咨询小组成立2年来,效果十分显著。一是案件审判质量显著提高。由于咨询小组成员大都具有较高法学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具有很强的责任心,而且与案件没有什么利害关系,所以常常能对案件提出正确的处理方案,案件审判质量显著提高。二是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正在形成。现在全院法官都以担任咨询小组成员为荣,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审判水平。2000年,全院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疑难”案件是204件,而2003年才28件,可见法官审判案件的能力比从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三是解放了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去处理更复杂的案件以及其他事情。2000年,共召开了42次审判委员会,而2003年才开13次审判委员会。
图为该院部分咨询小组成员在讨论一起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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