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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路上 日夜守候 随时出发

  发布时间:2017-08-15 15:52:38


    “叮叮叮、叮叮叮……”2017年8月11日凌晨3点43分,急促的手机铃音,到了沉睡的夜。

    手机的主人是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付志勇,被电话惊醒的他迅速接通电话,手机里传出一个急促的声音:“付局,我是毛某,我找到人了,你们快来,我现在在上街区浅水……”

等挂断电话后,付局长已经彻底清醒,顿时召集四名执行干警到法院集合。

    4点10分,一辆警车闪耀着警灯,疾驰在执行的路上。

    4点32分,付局长一行人见到了被执行人毛某,经他指认,确定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居所处。经过沟通了解,付局长迅速制定执行方案,统一指挥,各司其职。

    4点42分,敲开了被执行人李某房门。面对突然到来的执行干警,李某自知无法再逃避,遂跟随执行干警离开居住处。

    5点30分,天已经蒙蒙亮,执行干警及毛某、李某到达荥阳法院执行局。

    2015年5月26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一份《脚手架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张某依合同履行义务,而被告张某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张某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2016年12月1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张某工程款110272元,被告毛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而被告李某、毛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无奈,于2017年5月2日向荥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多次与二被执行人李某、毛某联系,李某一直躲避执行,行踪不定,毛某也没有偿还能力,但其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提供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及财产等线索。

    坐在办公室里的李某依然抗拒执行,说假话,企图逃避执行。经过付局长不间断对其做思想工作,终于突破李某心里防线,李某如实向法院申报了财产情况,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协商处理。

    截止16时,该案件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毛某的协助下,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张某达成还款协议,现场支付案件款20000元,下余款项将分批分期支付,一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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