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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快执快结 妥善处理抚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17-08-10 16:06:57


    “谢谢你们,是你们挽救了两个孩子,解决了我们母子的现实困难,你们让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2017年8月9日,荥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申请人马某眼含热泪激动的对着我们的执行法官说出了感激的话。

    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原本系夫妻,由于感情不和于2013年6月26日在荥阳市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长子孙某晨由女方抚养至成年,次子孙某涵由女方抚养至12岁,男方每月向两个孩子各支付抚养费500元。离婚后,由于男方拖欠抚养费,女方于2015年1月27日向荥阳法院起诉。同年6月1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孙某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孙某依旧不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无奈之下,马某于近日到法院申请执行孙某辉,要求孙某依判决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案件分到了执行三庭庭长任明周,任庭长仔细研究该案件,了解到此案涉及未成年人,申请人马某经常外出打工,两个孩子留守在家,生活非常困难,同时考虑到两个孩子即将开学,急需学费。任庭长当即给被执行人打电话,了解被执行人孙某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耐心的向孙某述说了马某以及孩子的近况,同时又告知孙某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要求其立即来法院解决此事。

    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孙某从外地赶回并于8月9日一大早来到法院。见到被执行人的任庭长继续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任庭长联系到申请人马某,让其双方坐在一起商量解决两个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两人都有义务抚养孩子,孩子现在处于长身体的关键时间,这些抚养费对两个孩子成长很重要,作为孩子的父亲,也应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通过任庭长通过讲亲情、讲事实、讲法律,动之于情,晓之于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孙某主动将抚养费35900元交到了申请人马某手中,原来看似矛盾尖锐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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