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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不行拍房产

新郑法院连环措施促使“老赖”主动送钱

  发布时间:2017-07-07 16:56:41


    7月5下午,新郑市梨河镇河李的桂某赶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说:“法官同志,我欠的钱一分不少都带来了,可别拍卖我家的房子了。”为了保住自家的房子,被执行人桂某主动约上申请执行人李家父女到新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还款义务,把拖欠二人的243000元欠款一次还清。

    2013年7月,桂某来到同村的李家,谎称自己是平安银行业务员,能为二人办一份内部的高息存款,在高息的诱惑下,再加上又是同村老朋友关系,李家父女二人在2013年到2014年间先后数次共借给桂某243000元,桂某给二人分别出具了借条。后李家父女二人到平安银行取款,谁料平安银行工作人员说并没有该项存款,单位也查无此人,这时二人才知被骗。

    李家父女拿着欠条要求桂某还钱却遭到拒绝,后二人诉至新郑市人民法院,经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约定2016年1月31日、5月31日前分别返还两人欠款,可到期后李桂花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调解协议。李家父女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桂某采取各种方法躲避执行,不停的拖延还款时间。执行法官们依法将桂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桂某扔拒不履行判决。执行法官们经过合议决定对其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得知其下房产被拍卖,桂某慌了神儿,主动约上李家父女到法院执行局商谈还款事宜,当场全额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得到了李家父女的谅解。当该院执行局一庭庭长张建伟将243000元欠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李家父女的手中时,二人高兴的连连向法官说谢谢,桂某也保住了自己的房子,并表示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做一个奉公守法好公民。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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