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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推行“三分一会”繁简分流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7-06-14 16:29:54


    二七区法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在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审判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创新实践“三分一会”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模式,成效逐渐显现,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通过繁简分流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分一会”即诉前分、繁简分、类型分和庭前会议审理模式。一是诉前分: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立案前将案件分流到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建立纠纷解决告知程序,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方式解决纠纷。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邀请政法委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担任特约调解员参与诉前化解。区人大、区政协将代表、委员参与矛盾化解,作为履职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建立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三调联动”的平台。

    二是繁简分: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的优势。诉讼服务中心制定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实现审判管理系统智能分流为主、人工分流为辅,科学高效甄别分流案件。对于繁简程序难以判断的案件,立案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及审判管理部门相互协调沟通,会商后及时准确分流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速裁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庭建立刑事速裁审判团队,负责简单案件集中审理,切实提高刑事审判效率。

    三是类型分:充分发挥专业审判的作用。在民一庭成立医疗损害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在民二庭成立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在民三庭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专业审判团队。成立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严厉打击破坏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的各类犯罪,为建设“三个二七”(品质二七、田园二七、温暖二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庭前会议: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运用庭前会议主要解决当事人可能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回避、鉴定等程序性问题,先行处理。对于疑难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甄别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将无争议事实的审查从审理中分离出来,将有争议的事实归纳出来作为庭审重点。

    推行“三分一会 ”审理模式以来,二七院审判质效大幅度提升,快审快结成为审判常态,极大的减轻了法官的工作负担,审判质效进入良性循环状态,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逐渐增强,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和挑战。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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