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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禁杆划伤人 法院判定物业需担责

  发布时间:2017-06-14 16:27:57


    为方便车辆出入管理,不少小区都在大门处设置了门禁杆,由保安操作升降。可正是这生活中常见的门禁杆,一旦闯了祸,责任该由谁承担?2017年6月12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门禁杆划伤行人的健康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小区物业公司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的65%共计七百余元。

    赵先生所工作的公司在郑州一家小区内。小区大门设置了门禁杆,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刷门禁卡通过,行人则在保安人员的指引下从机动车门禁杆的缝隙中通过。

    2017年3月的一天早上,赵先生在像往常一样从档杆的缝隙中通过机动车道时发生了意外,未等赵先生安全通过,赵先生后方就驶来了一辆轿车,档杆提前升起,划伤了赵先生面部。经过治疗后,赵先生的赔偿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他多次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协商,被对方以赵先生受伤系自身原因导致、物业管理方没有过错等理由拒绝。

    无奈之下,赵先生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九千余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并向其作出书面道歉。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妥善履行管理义务,导致原告赵先生受伤,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赵先生作为成年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从机动车道通行,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亦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本案情况,酌定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赵先生损失承担65%的赔偿责任。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提醒】

    主审法官随后提醒,按照多数格式合同条款内的约定,物业公司应主动履行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小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安保,严格管理进出小区的人员及车辆,维持小区车辆的停放秩序,负责公共设施的维修等。近年来,其审理的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物业公司未妥善履行管理义务所引发的纠纷。而此类事件往往由于业主缺乏相应法律意识或事发突然,导致未能及时保存关键证据,给今后的维权造成尴尬。为此,他提醒广大业主,在遭遇此类事件时,要注意留存报警记录、现场照片、在场证人证言等信息,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他还提醒,广大业主要从本案中吸取教训,摒弃怕麻烦心理,在进出小区大门时尽量通过刷门禁卡等方式,“一人或一车一杆”,不要冒险同机动车抢行,以免给自身人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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