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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新郑法院庭审进校园 为师生现场普法

  发布时间:2017-06-12 16:38:36


    6月7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于广大莘莘学子高考第一天将法庭搬进校园,在河南检察官职业学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诈骗案,几百名师生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提高师生防范意识,给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真实的普法课。

    2007年3月,被告人李某因犯强奸罪,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刑满释放后,2015年11月,又冒充学生身份,以做生意为由,利用在校大学生阅历少、分辨能力差的弱点,先后骗取在校大学生胡某、王某、李某、朱某的信任,使用四名被害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贷款,将骗得的赃款挥霍后藏匿。案发后四名被害人仍有19万元贷款无法追回,给四名被害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

    在近三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凭借良好的审判技巧和庭审驾驭能力,引导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有序进行,并当场进行法庭教育:“本案中被告人以女大学生思想单纯为由骗取信任贷款,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能够提高防范意识,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学生要时刻有防诈骗的意识,懂得自我保护,不要感情用事,理性分析问题,三思而后行。”旁听学生们听得十分认真,并不时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做记录。在最后陈述时,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因案情复杂,法官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观摩庭审。他们认为将庭审带进校园,不仅让学生们近距离接触庭审,同时也能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参加此次观摩的同学对“庭审进校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整个庭审始终贯穿了“寓审于教”的理念,既能帮助他们更好掌握法律知识,丰富阅历,又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受益匪浅。

    近年来,新郑法院非常重视开展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通过让法官开庭进校园“走出去”和邀请师生到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请进来”的形式,受教育师生近万名,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也提高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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