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维修水平,拟对汽车定点维修公开进行招标。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具有郑州市市直机关汽车定点维修企业资质;
2、具有汽车维修一类或二类资质;
3、场地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拥有各类汽车的设备和设施;
4、维修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价格公道合理;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维修厂资质证、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时间地点
我院本次招标行为既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同时也欢迎广大干警积极推荐有资质的企业。凡是符合资质 要求的经营实体均可在2017年5月10日至5月20日到行政处报名参加此次招标。
联系人:贾德立 0371-69520105 185*****
四、组织监督
为体现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 ,提高招标透明度,规范招标行为,我院决定成立“招标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干警自愿报名的形式产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欢迎广大干警积极参与。
行政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