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执行法官,谢谢你们帮我们把钱要回来!”。2017年5月2日,五一小长假刚上班,申请人代某就早早来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一手拿着一面锦旗,一手紧握执行二庭庭长穆牧的手说着感谢的话。
2014年时,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没有多虑,代某先后几次将50万元借给王某。可是过了约定还款期限后,王某玩起了“躲猫猫”,急于用钱的代某将王某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院的送达及公告找到王某,解决借钱事宜,可是王某直到法院依法判决后公告送达结束仍未见身影。由于知道王某在惠济区有一套住房,代某在拿到胜诉生效判决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边四处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一边多方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在查无银行存款的情况下,法院依法按程序将王某名下的位于惠济区的房产进行了拍卖,得款130余万元。但是在执行给代某借款时,一商业银行介入,声称王某曾用此处住房做抵押贷款80余万元,执行法官遂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归还了王某的银行抵押贷款数额。本以为此案到此结束时,同市另一地法院找到穆法官,称此处房产被他们轮候查封过,需要把拍卖所得剩余款项执行给申请执行人,最终房屋所得130余万元在归还代某、银行后还不够归还另一地法院所欠借款。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执行法官经过层层努力终于要结案时,被申请人王某突然出现了,声称知道自己被起诉了,房子被卖了,希望法院把剩余款项归还。执行法官在了解了王某的要求后,释法明理并将执行过程详细告知,王某也意识到了自己错误,并很接受法院的做法,也表示会尽快归还所欠另一法院涉案申请人的款项。
最终,经过穆庭长一行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案结事了钱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