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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执行显神威 扣留拆迁款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7-04-14 17:51:32


    2017年4月14日上午,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一组王锡华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马某将14.5万元执行款一次性交付给申请人王某,该民间借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7月3日,马某以建房装修为由向中牟县刘集镇同村的王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1年,利息共22500元,如逾期一天则按照全部借款金额月息10%记息,曾某提供担保,三方有借据为证。因合同到期后,马某、曾某分文未付,王某不得已向中牟县人民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但马某、曾某仍然置之不理。2016年10月24日,王某向中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四查”,没有发现马某、曾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申请人提供线索,马某所在的村面临拆迁,将会有近百万的拆迁补偿款。2017年2月14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刻向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顺利扣留马某的补偿款15万元,随后在银行的配合下并冻结马某的银行存款账户。

    慑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及执行法官的多方明法析理,2017年3月27日,马某主动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愿意一次性偿还王某14.5万元。4月14日,马某如约履行,此案得以了结。

    在“争创无执行积案活动”中,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工作方式,采取灵活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利用多方力量化解执行难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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