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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举办新学期 “环境保护开学第一课”活动

发布时间:2017-02-14 14:36:56




   2月13日下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春季环境保护开学第一课”暨环境保护漫画书和环保倡议书发放仪式在郑州市郑东新区聚源路小学举行,2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项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为提高小学生的环保意识,自觉养成保护生活环境的良好习惯,在2017年春季开学第一天,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聚源路小学共同举办“环境保护开学第一课”活动。

    在“春季环境保护开学第一课”活动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们结合自身审判的实践经验,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题,结合具体案例,给小学生们讲解了常见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并根据小学生的实际情况,给大家普及了科学实用的环保小妙招。讲座之后,他们还安排了小学生非常感兴趣的有奖互动环节,让同学们在活动中娱悦身心,增强环保意识。活动现场,郑州中院环资庭的法官们还将自制的环境保护漫画书和环保倡议书赠送给师生,鼓励大家积极开展"节约资源,人人争当环保小卫士",为美丽郑州做贡献。

    近年来,郑州中院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尤其重视对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举办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宣讲环保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懂法用法守法意识。郑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1年多来,已为10多所中小学校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师生们发放宣传手册500多本,举办讲座30多场,受教育师生达2000余人次,较好的回应了社会的关切,传递了司法正能量,为推进郑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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