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期,登封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了31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良好效果。
这批案件的基本案情是:2016年10月,张云萍等31位农民工向登封法院提起诉讼,称登封市区星河会馆及其经营者牛某、吴某自2016年5月以来,以“会馆暂时资金紧缺,缓缓一定支付”为由,拖欠张云萍等31位农民工工资近4个月。
登封法院经审查认为,这批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适用小额诉讼案件的特征。为此,登封法院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对这批涉农民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其间,为加速案件审理进程,特意抽调1名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重点审理这批农民工工资案件,最终仅用不到15天的时间,就作出了被告向原告支付工资7000余元数额不等的判决。
在此基础上,登封法院创新裁判文书格式,使用表格式出具判决书。同时,注重强化判后答疑,承办法官重点就事实认定、诉讼程序、裁判理由等方面主动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让当事人以平和的心态接受裁判、信服裁判,自觉履行判决,提高涉农民工劳动报酬执行到位率。此外,登封法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对这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借助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从而使农民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
登封法院充分发挥小额诉讼优势,快速对31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作出判决,深化了审判管理,促进了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