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正义是人民法院永恒的追求,要实现公平与正义抓好队伍建设,树立公正形象是关键。
树立公正形象,必须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树立公正形象重在教育,重在提高广大法官思想素质。只有加强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觉悟,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和肩负的责任,才能真正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解决问题。首先抓好权力观教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端正执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大讨论,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问题,切实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其次抓好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自律能力。三是抓好纪律作风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熟知,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四是抓好典型教育。通过学习公正司法的楷模,用先进模范的精神鼓舞人,教育人,激励广大干警争先创优,干事创业,通过坚持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干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树立公正形象,必须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
清正廉洁是法官的立身之本,是法官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素质。失去了清正廉洁,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就无从谈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保持法官队伍建设廉洁的重要制度保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组织领导责任目标制定、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无违法违纪责任书、保证书、实行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郑州中院已制定了“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实行这一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新的尝试,初衷在于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警戒人,用制度约束人,目的在于警示干警遵章守纪,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防止或减少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大量的事实表明,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抓队伍作风建设,必须抓住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因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在各方面为广大法官做出表率,决不能上梁不正下梁歪。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首先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今年,中纪委三次全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必须坚决做到: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不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审判的吃请、礼品、礼金等;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干预审判和执行工作、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法院基本建设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不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
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干部一个很重要的责任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是要办好事,管坏事。对正义和先进,要旗帜鲜明地倡导和鼓励,对歪风邪气敢管敢抓,真抓真管,切不可对存在的问题遮遮掩掩,对错误行为袒护迁就,否则,只能是养痈遗患。要求不严就是纵容,管理不力就是失职。做领导的,在什么时候对干警都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有违纪苗头和倾向的同志要及时进行提醒、警示、诫勉,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确保干警在政治上不落伍、不掉队,这才是真正的关心、最大的爱护, “宁可严管听骂声,不可纵容听哭声”。
树立公正形象,必须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近年来,法院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采取了多种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做了不少好事实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工作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遵守职业道德、影响法院和法官公正司法形象、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对确属裁判不公的要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对没有问题的要作好息诉工作;着重解决在程序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查找是否存在诉讼程序不公开、诉讼程序不透明、诉讼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以有效解决诉讼程序上存在的司法公正问题;认真解决超审限、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横硬推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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