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越来越浓。
而在一个难得有暖阳的秋日里,一场电影把属于这个季节的萧瑟肃杀重新铺展开来,那是来自1942年秋季的凉意,如电影片头血红的四个大字“人间正道”所营造的氛围,扑面而来,凛冽入骨。
故事发生在1942年在国民党经济军事双重封锁下的陕甘宁边区。面对经济迅速恶化的困境,中共中央决定开展大生产运动,同时加强税收。边区独立团团长、曾经救过毛主席性命的老红军肖怀忠临危受命,担任延安贸易税务局局长。而在这一过程中,肖怀忠没能经受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放任不法粮商外运粮食,导致边区粮食价格上涨,群众骚乱,最终被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依照《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判处死刑。
电影放映完毕,身为一名初入职场、在法院工作的党员,我对其中几个情节印象深刻。
首先是关于工作方法——影片开头,肖怀忠在众人吃饭时将税收账本重重摔在桌上的行为,将一个军人的铁血作风不折不扣地表现出来。脱下铠甲换上官袍,从一员武将变成一方官员,肖怀忠并没有及时转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和工作方法,为了完成税收任务,他不惜以暴力强征民税。在林伯渠提出“以税养税”的想法后,表面认可,心中却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认为税收账款才更能代表税务成绩。这一方面表现出他的顽固守旧、不善思考和学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的贪功冒进,浮躁自大。这提醒了我,到了不同的工作岗位就要及时观察思考,学习新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无论到了哪个岗位,都要低调谦虚、戒骄戒躁,听得进别人的看法和意见。
其次,这部电影让我看到了中共中央在国民党顽固派重重重压下,依然不遗余力地进行法治建设的决心和精神。影片的后半部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令肖怀忠不服,他向毛主席请求让他去抗日前线以死得其所,肖母也向毛主席下跪请求饶恕自己的儿子。在法院的判决和肖家的恩情中,在“法治”和“人治”的对决中,毛主席坚定地站在了法律一边,践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诺言。这让我看到中国法治奠基者们铮铮的傲骨和朴素的坚守,这是法律人应有的德行,也是从先辈那里继承而来、需要我们传承下去的品格和决心……
再次,作为一部反腐主题片,它把一个官员从“拒腐”到“巨腐”的过程刻画地很清晰。在肖怀忠堕落的过程中,其妻子的松懈放任起到了很大的影响,这让人想起湖南高院原院长吴振汉,他的贪腐也起于身边人。类似情况还有很多,这不能不让人反思,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一定要牢牢守住自己的原则,以此肃清周围的风气,不给蠹虫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影片中肖怀忠可以说是被“利己不损公”这一说法所害,但仔细思考就会发现,真正害他的还是他心中的官本位思想。受时代局限,野路子出身的肖怀忠在坐到办公室之后,不改军阀作风,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在其位谋其政”谋的并不是孤零零的“政”,而是 “民心”,是万众一心的“民心”。肖怀忠并不知道,哪有什么“利己不损公”的说法,自己谋的利,最终都要被不法商贩从人民身上找补回来,损害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时代在变,但这个置换等式还是一样——据调查,很多出了事故的豆腐渣工程背后都隐藏着黑色交易。这不能不让我们警惕:欲壑难填,腐败易生。若要不腐,就要坚守自己的底线,底线来自于哪里?必由人民群众在心中筑起。“天下之大,黎元为先”,只有真正把百姓放在心里,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才不会变成下一个肖怀忠。
这正是:
一朝佩剑换银鱼,却拟书卷作刀戟。
不改铁血硬作风,更无柔情与乡民。
未识奸商真面目,先陷金沟欲壑里。
沟壑流走太仓粟,百姓难得升斗米。
东窗事发判死刑,妻子老母掩面泣。
律法重于袍泽情,治国治吏扬正气。
战时贪腐输战争,和平年代垮根基。
拒腐防变需谨记:心怀苍生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