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对突发紧急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置,保证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近日,巩义法院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健全了该院突发紧急事件处理机制。
该院专门设立突发紧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案件及本院干警执行公务被围困、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火灾、集会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对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的人员保障、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要求各部门要按照预防突发紧急事件的要求,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行政科、后勤服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种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使可能因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降至最低;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使人人掌握安全自救常识,并具备一定防范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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