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才好?这可怎么办?”2016年10月11日下午,巩义市人民法院一楼大厅一对当事人在那里发愁,神态十分焦急,他们的对话引起了经过的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的注意,主动介入进行了沟通。
王某称,他昨天从伊川赶来,因为他在巩义北山口镇结婚后于2007年离婚,现在在伊川处了新的对象, 准备结婚时发现手续不全无法结婚,因为户口本上显示是已婚,但是时隔近十年,当年的离婚判决书已丢失,民政局建议其来法院查询档案取证,昨天和今天来两次了,经查询,有他的名字,没有他前妻的名字,查不出来,两人离婚后前妻远嫁异乡,再无来往,如果没有此证明,这样他就无法结婚。于是他和他现在的对象就做了难。“愁死人了,您们就帮帮我们吧,要不我们就没有办法了”。
“群众无小事,设身处地,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巩义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邰丽娟、李颖瑞也十分同情两人的情况,现场又调出资料,经查7内年资料,王某重名的共有十一人,但没有其离婚对象的名字,即无此案件,又按王某要求查了王某反映的其妻小名,也无此案件。事情陷入僵局。政治处同志让两人不要焦急,稳定情绪讲讲经过。王某说其在北山口镇结婚后,感情不合,于2006年在巩义法院离了婚,其在老家伊川找了对象,无法结婚,在巩义呆了两天没办法。“你老家是伊川的?你当时在巩义法院离的婚吗?在哪个法庭离的婚,有印象没?你当时的身份证是巩义还是伊川的?”通过认真沟通,才知道王某当时是因为离婚事情很生气,没有到庭,回到了老家伊川。所以对案件不清楚。巩义法院工作人员告诉王某,1.巩义法院从2000年开始信息化管理,每个案件都录入了流程管理,如果查询没有两人的资料,证明确实没有此案件。2、根据法律管辖规定,此案属于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管辖。故王某应到本地法院查询该案件。王某得知解决问题的办法后,对巩义法院工作人员们表示了真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