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招标文化建设装饰工程项目,本装饰工程项目拟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有关本次招标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文化建设装饰工程项目
二、投标人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丰富的文化建设展示设计及装饰施工经验,具备较高的设计及工程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相关证件原件供采购人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三、采购要求:
1.设计郑州中院“郑州法院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工作巡礼”文化建设展示方案;
2.按照 “郑州法院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工作巡礼”文化建设设计方案开展装修装饰、电工工程;
3.“郑州法院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工作巡礼”文化建设展示共分四各版块,高度4.2米,长度22.8米,建筑面积95.76平方米;
4.展示内容包含文字、图片、多媒体展示等形式;
5.预算总价款180,000.00元;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郑州市直定点服务单位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投标者竞争优势
投标者服务过哪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需携带正式合同原件。
2、报名截止时间
时间:2016年9月30日9:00时(周五)—10月9日16时(周一)
五、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037169520411
报名时携带标书并密封加盖公章报郑州中院411房间
行政处 研究室
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