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6点35分,对于正常上下班的人来说,此时应该都走在回家路上,等待着他们的是与孩子家人的晚饭,而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执行二庭负责人穆牧却正带着执行干警一行三人,准备对一起出夜市摊的“老赖”王某进行拘传。
2014年的一天,王某14岁的儿子骑电动车将马某撞伤,在现场交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一次性给付马某5000元,此后再无纠纷。但在随后马某住院治疗期间,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治疗费用也达到了30000余元,加上其他费用共计70000余元。马某出院后找到王某索要相关费用,王某一直以之前的协议为由拒绝给付。马某遂将王某告上法庭,在判决胜诉后,马某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被告王某是夜市摊位摊主,穆庭长就决定在确保一定能找到他本人的情况下进行拘传。
由于夜市摊位人多拥挤,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哄乱,穆庭长决定速战速决,在确认王某身份后,立即将其带回院内。被带到法院的王某表示还在筹钱目前无力还钱,经法官多次说明利害关系仍拒绝还钱,决定依法将其拘留。但是因被执行人王某患有不适宜拘留的疾病。穆庭长和执行干警轮流看守在办公室至第二日早晨。
8点30分,王某妻子来到法院。穆庭长从其处了解到,王某之所以拒绝还钱是因为申请人马某多次电话催款,导致王某的儿子因为害怕而辍学在家,不愿意与人沟通。王某家人觉得这件事给自己的家庭也造成了极大伤害,认为马某的诉求过高并有讹诈嫌疑,就一直拖着不予给付,造成双方矛盾越来越大,怨念越来越深。
经过对案情的认真分析,穆庭长认为解决此类案件的最好方法是快速调解化解双方恩怨。遂开始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不厌其烦的给申请人、被执行人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针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无异议,仅对赔偿数额有分歧,穆庭长在认真听取当事人想法的基础上,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
最终,讲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被执行人王某现场支付22000元,剩余50000余元在10月13日前给付完毕。王某妻子当场将22000元交付给马某。自此一场交通事故纠纷圆满解决。
在看到当事人肩并肩离去后,已经疲惫不堪,一整天整夜没休息的穆法官在朋友圈里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昨天又是半夜回家,但通过我们真心实意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总算达成调解,案件最终给付,但愿他们之间的怨念也随风散去。法律也有脉脉温情的一面。
不由得想起曾经穆法官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其实,作为法官,案结事了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可以带走所有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