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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召开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6-08-25 16:41:35



    2016年8月19日上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协调会。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万国华、郑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朱旗峰,河南省保险学会领导、交警六大队领导、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平安财险等保险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律师代表受邀出席。高新区法院靳四梅院长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周国华副院长主持。

    在协调会上,与会代表就对如何统一保险行业赔偿标准,赔付项目及金额(非医保用药范围及比例、非医保用药是否为必须扣除项目;医疗费票据与事故关联性的认定标准);索赔单证如何举证;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的认定规则;鉴定结论适用问题;事故责任比例如何划分;信息资源共享等。会议还探讨了保险公司应如何提高理赔结案数量,如何从源头上降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并建议交警部门提高案件调解率,进一步缓解法院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数量。关于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我院建议分两步走:(1)诉前引导:法院收到当事人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立案之前,经当事人同意,填写诉前调解申请书并签字确认。(2)组织调解:各保险公司按法院安排轮班派员到法院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或经当事人申请,由法院审查后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立案登记。与会领导对法院上述建议均表示支持。

    召开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协调会是郑州高新区法院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有益尝试和具体举措。与会代表形成的有关共识有助于发挥司法资源最大效能,提高涉保险案件办理效率,更好地满足涉诉群众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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