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7.18”会议及市中院“7.22”会议精神,完成2016年3月1日以后超期未结案件占全部收案的比重不超过5%的工作要求,7月26日下午金水法院召开2016年上半年超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动员大会,争取在一个月内达到省高院要求的办案目标。
一是积极进行摸底排查。要求执行局各庭室、承办人务必高度重视,对该院2016年3月1日以来所有超期未结案件进行清理清查,确定底数。按超期事由将案件区分为有法定事由超期未结案件、无法定事由超期未结案件两类。要求各庭庭长、各组组长对本部门承办人案件列表进行把关、汇总。
二是认真开展集中清理。金水法院要求7月28日至8月26日执行局全体干警周六、日加班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各承办人对无法定事由未结案件清理完成情况一天一报告,每周五将本周结案情况及超期案件清理情况报执行局政委、局长及主管副院长。集中清理期间由执行局综合科对各庭室清理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最后的庭室负责人要在全院例会上作出检查,连续两周排名最后的部门负责人将由主管副院长约谈,约谈后仍无进展的,将建议院党组给予处理。
三是签订《目标责任承诺书》。为确保完成2016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院执行局各庭室负责人及办案小组组长向院党组签订了《目标责任承诺书》,承诺截止到2016年8月26日,在超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后,各庭、组及执行员名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确保完成省、市法院下达的各项执行工作任务;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公正、高效、廉洁执法,确保全年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