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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人说话起疑心 当众侮辱损人又害已

  发布时间:2004-05-09 15:02:50


    妻子出于礼貌与邻居打招呼,丈夫在一旁醋意大发,当众侮骂邻居与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并将人打成轻微伤。5月9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以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2412.02元。

    2003年11月16日13时许,新郑市王某与妻子刘某吃罢饭出来串门,正好碰见邻居高某,刘某出于礼貌上前与高某打了个招呼,双方又因借农具攀谈了起来。在一旁的王某发现高某与妻子高谈阔论,没完没了,就怀疑高某与妻子肯定有不正当关系,于是,他上前谩骂高某与妻子有不正当关系,由于他的谩骂惊动了乡邻围观观看。高某为避开难堪回家,王某认为高某理亏,拿起地上一块砖头砸向高某,并用脚跺高某的腰部,致使高某头部受了轻微伤,花去医疗费1701.3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殴打原告高某,致使原告为轻微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生命健康权。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予以支持,遂作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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