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话不投机,居然酒后打伤医护人员,结果受到刑罚。6月3日,登封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
2015年5月27日晚,张某在登封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的B超室内,因为妻子怀孕检查身体一事,与医护人员梁某发生争执。在此情况下,张某不计后果,用拳头将梁某的眼部、鼻部打伤。后经鉴定,被害人梁某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被告人张某酒后在医疗场所殴打医护人员及本案确因张某的妻子怀孕检查过程中所引发等因素,加之被告人张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