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执行局执行法官徐志辉照常上班,没想到刚到单位,就被一位女士“堵”在门口,仔细一看,原来是案件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欧阳女士。欧阳女士说:“天热了,从南阳老家特地给你带一罐自家制作的土蜂蜜,没事儿泡着喝,对身体好”。听到这番话,徐志辉法官心里暖暖的,十分感触,没想到这么一件事儿,当事人竟然惦记这么久。原来,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回顾案情,河南省巩义市某村工作的欧阳女士因与武某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被告武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欧阳某某损失二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付款。无奈,欧阳女士向巩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武某为躲避债务下落不明,且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多方了解,在发现被执行人的一些线索后,最终成功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徐志辉法官第一时间将此事告知欧阳女士,欧阳女士在电话中不停的询问:“真的吗,真的这么快给解决好了?”对于欧阳女士如此惊讶,不敢相信的态度,徐志辉法官十分的肯定回复:“是的,赔偿款已执行到位,您随时可以过来领取。”3月9日,当申请人欧阳女士从执行干警徐志辉手中接到执行回的赔偿款时,激动地握住干警的手,连声表示“谢谢!谢谢!”。3月14日,申请人欧阳女士将印有“一身正气,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徐志辉手中,并激动的说:“太感谢了,这个事情虽然到头了,但我还是得感谢你们,要不这钱不知道啥时候能给我呢。”不住表达她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