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党组决定,我院拟为新招录的62名聘用书记员购置一批服装、服饰,以便统一着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装公司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条件:
1、在中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加工生产人民法院审判制服条件的企业。
3、投标人应提供: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具有法人代表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身份证和复印件。
二、采购项目
春秋装、冬装审判服各62套,白长衬衣124件,蓝色长袖衬衣62件,夏装182套,红领带62条,蓝领带207条,小法徽120个。
三、采购要求:
1、款式:春秋、冬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要求的2000式西服,夏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要求的2007式的要求。
2、 颜色:春秋装和冬装为藏黑色,含毛量为60%,夏装上衣为短袖月白色,下裤为黑色西裤。
四、组织监督
为体现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透明度,规范招标行为,我院决定成立“招标小组”,干警可自愿报名参加,积极推荐有资质的公司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欢迎广大干警积极参与。
五、投标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注意事项:
各服装公司投标文件及最终报价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11房间备案。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9520411。
行政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