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卷宗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经中院党组同意,我院决定购置文件柜和碎纸机各一批。现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条件:
1、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2016年度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单位。
3、投标人应提供: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是法人代表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采购项目:150组文件柜和108台碎纸机
三、采购要求:
品牌:不限
规格:通双节文件柜(灰色),尺寸1800×900×390(单位:㎜)。
碎纸机为普通办公用碎纸机。
四、组织监督
为体现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透明度,规范招标行为,我院决定成立“招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以干警自愿报名的形式产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欢迎广大干警积极参与。
五、投标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3日至3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文件柜招标、碎纸机招标分开进行,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最终报价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11房间备案。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9520411。
行政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