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加快,由拆迁引起的家庭纠纷,尤其是继承纠纷也随之日益增多,亲情之间为拆迁款项闹上法庭的更是不胜枚举。2016年3月23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就依法审结了一起类似继承的物权保护纠纷案。
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的王大爷膝下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王国、二儿子王建。王大爷还有一个弟弟王长顺。由于家庭困难,当时的王长顺并未娶妻生子。王大爷念及弟弟身体,就在法律服务所的协调下,让大儿子王国过继给弟弟王长顺。约定今后王国负责王长顺的一切生活起居、生老病死。王建负责赡养父亲,王国不再赡养自己父亲。王大爷和王长顺后续的财产分别由王建、王国继承。
协议签订后,王国就担当起了照顾叔叔王长顺的责任,负责他的日常一切生活起居,一直到王长顺去世。
2014年,王长顺所在的村庄进行城中村改造,按照拆迁政策,王长顺房屋应进行空补补偿及奖励。一共可得到16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当王国去领取这份补偿款时,却被告知款项已被弟弟王建领走。
王国找到弟弟想要回这16万余元,却被弟弟一口拒绝。弟弟认为地上附属物也有自己出力建造,这16万余元至少一半应该归自己所有。
无奈的王国一纸诉状将弟弟王建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王建支付拆迁补偿款16万余元。
“当时协议写的很明白,叔叔的遗产归我继承。父亲的遗产归弟弟所有,我们彼此不再分对方的财产,现在他反悔。”法庭上王国很无奈地说道。
“当时签协议的时候我还小,根本不明白将来自己要面临的局面,他们就擅自签了我和叔叔的一切,再说了建房时我也出力出资了,该有我的一份。”面对哥哥的诉说,弟弟王建反驳道。
经依法审理法院认为,王国就与其叔王长顺经法律服务所调解达成的赡养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另按照城中村改造的政策,补偿并非按照地上附属物,王长顺宅基地的补偿费、空补补助费等应由王国继承,现被告王建领走,应予以偿还。故王国要求支付拆迁补偿款等16万余元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王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国拆迁补偿款16万余元。
法官提醒:
继承案件皆发生在亲属之间,这也是此类案件的特殊之处。从大多数继承案件的官司不难发现,官司打到最后,账是算清了,但亲情也算没了,原本和睦的兄弟姐妹在经历了官司后,往往是老死不相往来。
在惠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继承案件中,多数是因为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家庭矛盾,而父母不给孩子留下遗嘱也是继承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现在很多父母还没有意识到给孩子留遗嘱的重要性,所以多数继承案件只能通过法定继承来判决。”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说,个别子女并不满意法定继承的判决,因此导致了亲情之间的矛盾。
立遗嘱往往需要证明人的证明才生效,但很多父母并不走这个程序,或者把这个程序简单化。还有很多父母一段时间跟这个孩子关系好,就给这个孩子立一份遗嘱,过段时间又和另一个孩子关系好,又给另一个孩子也立一份遗嘱。如此一来等到父母去世后,孩子们便各自拿着遗嘱开始争遗产,这种情况往往很难处理,惠济区人民法院法官王精一介绍道。
由此看来,对于继承案件而言,不但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更需要社会道德来调节,父母给孩子立好遗嘱尤为关键。“在有证明人的前提下立遗嘱,也是对子女负责任的表现。”王精一法官表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