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召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及富士康、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美泰宝生物科技公司等10余家企业受邀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赵健良主持。
本次座谈会旨在进一步深入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及知识产权在司法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加快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强市的建设目标。
会议首先由赵健良庭长介绍了郑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郑州中院作为全国59个开展“三合一”试点法院之一,于2012年8月成立了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成立三年多来,共审理各类知产案件5000多件,其中审结了多起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为我省知识产权的保护积累了宝贵经验。
本次座谈会主要围绕两个议题展开。一是各自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举措、遇到的问题及需求。二是企业对法院进一步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哪些建议和意见。各企业负责人结合自身企业特点畅所欲言,就新形势下该如何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及中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与法院代表展开了深入沟通探讨,同时对加大与司法领域的合作、沟通及如何降低维权成本等方面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河南省高院宋旺兴庭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做了总结点评,他指出,各企业代表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意义的问题,知产保护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资产类型的不同,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进行分类知识产权保护。二是根据企业类型、规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措施。三是对企业进行立体保护,同时形成公、检、法、司及行政部门的合力保护。四是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培训辅导和沟通。五是加强对中、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
赵健良庭长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针对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法院下一步将做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企业在日常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出贡献,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