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综合审判庭自正式受理案件以来,切实将案件质效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发挥工作团队的整体效能,密切关注案件动态变化,确保案件良性运转,稳步推进审判质效提升。
一、庭长带头,率先垂范
庭长杨相峰敲响经开庭办理案件的“第一槌”,带头开庭、带头办案、带头调解,与群众近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庭长示范引领充分激发了干警加班加点干工作的热情。
二、分工协作,整体推进
经开庭只有包含庭长、副庭长在内的五名审判人员,而且各司党务、政务职责,办案人员较少。经开庭将八名高学历审判辅助人员分组编入合议庭,集大合议庭之优势,统一部署、分工协作,保障审判质效。
三、群策群力,教学相长
针对经开庭队伍年轻、办案经验少的实际,庭领导决定集全体人员的智慧,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群策群力,除调解、撤诉案件外,件件上庭委会,供集体研讨、学习。
四、把握节点,高质高效
一是案件报批,承办人将案件上报审判长、副庭长、庭长处审批的,审批时间均不得超过一天,保证办案效率;二是密切关注案件动态变化,案件信息周通报,对临期在办案件予以必要提示,严格审限管理。
五、沟通调解,化解矛盾
经开庭牢记司法为民使命,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与代理人沟通、与原审法官沟通,从法律着手、从事实着手、从亲情着手,反复沟通、调解,耐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至今,在经开庭已调结、审结的案件中,当事人无一信访、申诉,起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为本辖区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