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在河南新郑法院第六审判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和涉嫌交通肇事两起刑事案件。
庭审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王栋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王栋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合议庭法官的配合下,整个庭审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展现了深厚的法律修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
该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是第一要务”的工作要求,由院(庭)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案件。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为法官树立起学习标杆,一改由“被动听”为“主动审”,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为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提供了强大推动力。
自河南法院全面推动实施全省法院院长、庭长上一线“打仗”以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率先垂范,上行下效,院党组成员、各庭室庭长堂下管理,堂上审案,把“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作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3月2日由院长王栋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两起案件只是新郑法院院长、庭长带头办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16年以来,该院院(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17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