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现在开始开庭……”随着法槌声的敲响,2月17日下上午,在荥阳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锋任审理的两起盗窃案拉开了帷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院院长庭长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意见》文件精神,适应司法改革形势需要,荥阳法院积极探索,广泛调研,全面规划,并于2月14日印发《关于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编入审判团队办案的意见(试行)》,全面推行“院长带头办案”新机制,实现院长办案常态化。从“纸上看案”到当穿上法袍亲自办案;从埋头于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到进行审判业务钻研,余剑锋作为院长,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做到率先垂范,亲自开庭,体现了法院院长司法本位的回归。
将“回归”司法角色,率先垂范,挑选疑难、复杂的重大案件或者新类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不仅调动了该院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且有利于院长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同时为全院法官提供了一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对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