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9点,虽阳光灿烂,但寒风依旧,家住巩义市杜甫办事处里沟村的村民费军丽一大早就来到巩义市人民法院,亲手把一面写有“公平公正,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民一庭赵明亮法官的手中。
1990年,费军丽与前夫魏某登记结婚,户籍遂落至巩义市杜甫办事处里沟村第十村民小组。2006年,费军丽与前夫魏某离婚,但户籍仍保留在原处。第十村民小组有部分土地在巩义市区,有一定的土地租金收入。 2007年至2014年,里沟村第十村民小组根据村民小组“离婚后的妇女不分土地租金”的规定,未向费军丽发放土地租金。费军丽遂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1月28日,依法由审判员赵明亮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月2日判决巩义市杜甫办事处里沟村第十村民小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内十日内支付原告费军丽土地租金五千四百元。
人民法院高效率地解决了费军丽的困难,令其感激不已。只有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工作才能有效开展,才能得到百姓的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