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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奸三陪女 被判徒刑入牢狱

  发布时间:2004-04-28 16:56:55


    4月26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暴力手段强奸三陪女的案件,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何德朝有期徒刑4年。

    2003年11月5日晚,登封市东金店乡何门村村民何德朝来到市区一家酒楼,酒足饭饱后向三陪女姜某提出性要求,不料遭到严词拒绝。何德朝错误地认为,三陪女就是为客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于是就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姜某进行威胁后实施了强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告人何德朝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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