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上午9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正式开始受理案件。这标志着实验区法院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2016年1月1日全面开展审判业务,依法受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区域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一、全体动员,“打好第一仗”
完善的制度是运行的根本,航空港实验区法院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新司法改革精神,学习借鉴沿海地区先进经验,设立了以法官为主体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建立并实行由主审法官(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负责全部审判工作模式及确立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1月4日上午8时30分,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建主持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会上,明确岗位分配及职责,强调正式全面开展审判业务后的工作细则及要求,并对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人性化服务等工作要求。
9时15分,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迎来了正式全面开展审判业务后的第一起民事案件。该案是一起合同纠纷案,在工作人员的悉心指导下,原告按照程序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及其它诉讼材料。
二、信息化平台,服务群众
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已完成网上办公系统、法院流程管理办案系统,建成有视频会议室、远程接访室和3个“三同步两公开”智能法庭,开发应用“三微”平台等软件系统,基本实现了办公办案自动化、公开化和信息化,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
同时,为了更方便来访群众,立案大厅设有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司法公开服务平台,可通过此平台查阅诉讼服务指南、审务公开等多种信息.大厅四周还分别张贴有常用诉讼文书样式、收费公示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等信息及9种印制成册的便携手册供群众免费拿取。同时还设有法律工作室,为来访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业务。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让每个进入立案大厅的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感受到法院的关心,进门处专门设置引导服务台,工作人员会及时、主动询问来访人员的诉求,有序组织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同时,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进入立案大厅的群众都须接受安全检查。
三、人性化服务,突显航法人素质
当日下午,一位70余岁的老大爷走进立案大厅,在向工作人员表明诉求后,由于需要填写相关信息,但老人家年事已高,患有眼疾,不能自行填写,为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工作人员决定采取录音并由工作人员代写的方式帮助老人填写材料。这样做不仅合乎相关规定,同时也彰显了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理念,受到了当事人及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日,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共接待来访群众35人,受理案件13件,其中民事案件12件,刑事案件1件。接受当事人诉讼咨询20余人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将以受理案件作为起点,秉持“尚法、正心、精业、惟民”的院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坚守法律底线,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以建设现代化一流法院为目标,为航空港实验区经济、社会、法制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