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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杂草引燃山林火灾 七旬老汉被判一年刑

  发布时间:2004-04-28 15:55:39


    4月27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烧田间杂草引燃山林火灾的失火案,年逾七旬的被告人景苟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4年2月14日,登封市唐庄乡井湾村村民景苟黑在自家责任田内锄麦时,为了图省事将地边的杂草点燃。不想风助火威,火源很快引燃了附近山林。虽经村民们奋力扑救,但已造成166亩山林、41121株树木被烧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景苟黑因疏忽大意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由于其属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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