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上演了剧情跌宕,令人心酸却又欣慰的一幕。一起复杂的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案件,经法官动情释法,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当事人均满意而归。
去年,王某、吕某、程某、张某、崔某五人先后来郑务工,在郑州某货运公司从事着录单、搬运等辛苦的体力工资,但连续好几个月的工资迟迟未发。因缺乏证据,一次次与公司的负责人协商,不断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甚至经过仲裁,都仍未能为这五人讨回工资。无奈之下,五人一同起诉到管城法院。
看着这五人当下经济困难的处境,管城法院民三庭的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货运公司的负责人,不料却得知更为令人揪心的情况。原来,在该五人到货运公司工作之初,每个月的工资公司都按时发放,从未拖欠。但去年9月份,在一次出差拓展业务时,公司负责人及其儿子遭遇严重的车祸,父子双双住院。经治疗,父亲并无大碍,但儿子却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殆尽,巨额的医药费让这个原本殷实的家庭顿时陷入困境。
一方是强烈要求支付工资以供养全家老小的劳动者,一方是为筹措医药费而几近破产的用人单位,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困难都感同身受,一时对案件如何处理感到颇为为难。庭审中,因分歧较大,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更及时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民三庭的承办法官李楠、徐苗苗、康月婷决定再次尽力做通当事人的工作,争取调解结案。一方面,三位法官详细为五位劳动者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因其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诉请,很有可能面临较大的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为货运公司的负责人讲解虽然其面临较大的生活困难,但为劳动者支付报酬是其法定义务。经过法官不断的劝说、引导,双方当事人终于就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制作并发放完调解笔录、调解书,已是晚上八点。虽然窗外已夜意阑珊,身躯已疲惫不堪,可看到五位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心满意足离去的背影,三位法官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