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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孕妇赚取三千 判刑六年并罚一万

  发布时间:2015-12-10 14:48:44


    将一孕妇收买回来再倒卖出去,虽然从中牟利仅仅三千元,年近六旬老妪赛小爱却栽了个大跟头。二七区法院日前以拐卖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今年57岁的赛小爱家住河南省尉氏县,平日里喜欢走东串西为光棍汉张罗婚姻,借机从中抽俩零花钱。2013年12月底的一天,赛小爱在郑州市航空港区张庄乡附近,以17000元的价格从一无名男子处买来一名年轻孕妇(该孕妇姚某某系精神分裂症患者),预备伺机转手倒卖出去。在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一个自然村,遇到了单身男刘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商定将被害人姚某某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为妻。2014年1月20日,姚某某在刘某家中产下一名女婴。公安机关接被害人家属报案后,于2014年2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赛小爱抓获,姚某某及其女婴已被成功解救返回家中。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赛小爱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患精神分裂症的孕妇,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赛小爱系初犯,到案后积极配合,认罪悔罪,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当庭查证属实,法院予以采纳。遂判决被告人赛小爱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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