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孙某本是到医院住院治疗,没想到吸食毒品后,竟对医生大大出手,还砸坏了医疗器械,最终被送进了监狱。
2014年年底,被告人孙某到郑州一家医院接受戒毒,刚开始的几天,孙某还挺配合,可一周过去后,孙某毒瘾大发,忍不住又吸食了毒品。事发当天,主治医生对其进行治疗时,发现他精神恍惚,不愿配合。医生好言相劝。但孙某已失去理智,拿起医生办公室的医疗器械四处打人砸物。孙某先将医院办公室门上的玻璃打碎,并使用医疗器械击打被害人石某某的头部和肩部,后又将护士站桌子上的一台电脑显示器掀翻,致使被害人石某某的头部和肩部受伤以及该院的腹腔镜、钛夹钳、泰科钳、电脑显示器等物品损坏。看到此种情景,医院只能报警。
经过鉴定,石某某外伤致左顶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并伴有硬膜外血肿,但未出现神经系统特征,且无明显手术指征,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一级。经郑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的腹腔镜价值28940元、钛夹钳价值5788元、泰科钳价值14470元、显示器价值689元。
2015年9月中原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被告人孙某起诉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使一人轻伤,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遂判决:被告人孙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孙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州市某某医院经济损失共计49887元,于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