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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 服务学子

——郑州中院与郑州国庆中学联手开展“我与法制面对面”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4 17:20:47


12月4日,在全国第15个法制宣传日暨第2个宪法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结合我省法院正在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郑州中院邀请郑州国庆中学初一年级200余位同学及他们的家长以“以法为导航,走好人生路”为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讲座。

少审庭刘文琳庭长首先对郑州国庆中学的师生及家长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课堂上,刘文琳庭长介绍了郑州中院少审庭的主要职责及少年审判法官的工作特点,让同学们对法院及少年审判工作有所了解和认识。接着,刘庭长介绍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涉及的罪名以及应负的法律责任等,使同学们认识到自己已经或者即将到了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最后,刘庭长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特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学校、家庭如何做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三个方面详细进行了讲解。

青少年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最后,刘文琳庭长就从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提醒同学们在困难面前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忌采取冲动或不正当的手段;在诱惑面前要有明确的是非观念。

郑州国庆中学200余名师生及家长认真聆听了刘文琳庭长的讲座,大审判厅内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与会的师生和家长们均表示此次活动内容丰富,收获很多。刘文琳庭长的法制讲座案例生动,道理令人深思、发人反省,同学们更是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认识。

此次法制活动是全市法院“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之一。除了刘文琳庭长讲法制课外,师生们在法官带领下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及少年法庭,少审法官现场解答了师生们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并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与校方联手共同促进和谐校园的构建。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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