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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和郑州高新区法院联合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4 16:55:30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上午九时许,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郑东新区黄河南路地铁站口广场,设立宣传展板和咨询台,通过免费向过往行人发放宪法单行本和法院诉讼指南小册子,解答群众疑问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郑州高新区法院还专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咨询窗口,专门向前来咨询的农民工朋友提供法律帮助。

活动现场,过往行人纷纷驻足在咨询台前,有的观看宣传展板、有的咨询法律问题。现场法官除在咨询台接受咨询外,还主动到附近超市、餐厅门口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发放宪法单行本、介绍宪法知识。今年的宣传活动相比往年,最大的变化是更多的融入了新媒体元素,郑州中院和高新区法院的官方微信二维码海报在活动现场引起行人注意,大家纷纷拿出手机扫描关注,加关注后便可以每天接收到法院通过微信平台推送的普法知识。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旨在增强大家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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