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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多举措 助推农民工维权讨薪

  发布时间:2015-11-26 16:21:35


    11月25日一大早,河南新郑法院的微信工作群里就闪出一张车辆行驶在满是冰雪路面的图片,没过多久,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建军就发出消息,今天下乡去企业进行农民工宣传的同志要注意行车安全。刚刚的一场大雪,温度已到零下,道路结冰,给出行造成了很大的不变,但这依然阻挡不了新郑法院干警帮助农民工维权讨薪的一番热情。

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农民工劳而应得。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亲自安排部署,各分管院领导带领相关庭室负责人和法官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宣传、法律咨询,通过发放农民工法律常识宣传手册、街头法制宣传、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自己应享有的法律权益及救济措施。

二是到企业调研走访慰问。深入新郑辖区内企业和社区走访调研,广泛征求社区群众和企业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维护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献计献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回答的,给予当场解答,当时解决不了的,逐一详细记录,并表示对大家反映的农民工讨薪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梳理,及时反馈。

 三是完善“立案绿色通道”。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农民工维权窗口职责,确定专人专办,提供立案咨询、诉讼指南和风险提示等服务,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做到当日登记、当日审查、当日分流。

四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审查具有诉前调解可能的,一律先行调解,采取“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及时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明之以法,晓之以理,促成调解合意。

    五是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院领导亲自过问涉及农民工的执行案件,定期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依法采取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等措施,对判决后不按期履行义务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故意拖欠或消极躲避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降低其施工资质等级、限制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等,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侦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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