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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智慧化矛盾 真情调解促和谐

——金水法院法官巧妙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受到群众感谢

  发布时间:2015-11-26 15:32:20


“感谢年轻有为的何法官……”,近日金水法院门口张贴的大红色感谢信格外引人瞩目。感谢信的篇幅不长,但字里行间洋溢着当事人对金水法院何萌法官的无限感激和敬佩之情。

2013年4月原告安某通过郑州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被告胡某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某小区的一栋房屋,并支付被告首付款9万元。由于涉案房屋在银行办有抵押贷款,所以在房屋过户之前需要对贷款进行解压。由于被告胡某没有多余的钱进行解压,而原告安某又担心自己替被告出了解压款之后被告反悔不进行过户,所以双方一直僵持着没有办理过户。相持了两年多之后,由于与被告协商无果,原告安某无奈之下将被告胡某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本案的主审法官何萌了解案情后发现,原被告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信任。基于此,何法官通过背靠背的形式分别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她告诉原告现在案件已经立案,如果安某替被告胡某交了解压款而被告反悔不予以过户,法院也会追究胡某的法律责任的。基于对法院的信任,最终何法官说服原告安某同被告胡某自行协商办理房屋解压手续。在解压手续完成后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原告安某与被告胡某共同协商办理被告胡某位于郑汴路某小区房屋的过户事宜。被告胡某协助原告安某到郑州市房管局办理相关过户事宜。房屋过户相关费用由原告安某承担。

就这样,一起相斥了两年之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巧妙的调解下,最终以和平的方式得以解决。何萌法官办事认真的精神和灵活变通的风格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树立起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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